《廉政警示案例》第二辑(第一部分)
1、河南省气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强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3月16日,赵国强等人到洛阳市气象局调研,当晚接受该单位超标准接待,共计消费5332元,人均消费761.7元,其中违规饮用3瓶高档白酒共计3930元。当天,赵国强等4人入住洛阳市某酒店,4人当晚住宿费共超出标准322元(其中赵国强个人超出标准118元)。以上费用均由洛阳市气象局采取拆分单据、伪造公函、虚列会议费等方式公款报销。赵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陕西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原组长郑东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2月16日,郑东平召集多名党员干部在西安市某酒店私人聚餐,席间饮用省接待办提供的公务接待用酒4瓶、价值2313元,菜品、饮料、香烟等消费2496元,签单挂在省接待办公务接待账上。郑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有关费用。
3、江西省南城县粮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建彪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21日,邹建彪操办儿子婚宴,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45人参加并收受礼金48520元。邹建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责令退回违纪款。
4、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风险部总经理蔡绍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13日中午,蔡绍军借其所在部门员工工作调动之机,组织18名员工外出聚餐饮酒,共计消费2171元。聚餐前,蔡绍军曾表示此次聚餐由其个人请客;聚餐后,蔡绍军安排员工结账并用公款报销了该笔餐费。蔡绍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有关费用。
5、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违规组织聚餐和发放奖金奖品问题。2017年1月,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组织干部职工在酒店聚餐,餐费从李刚与校企合作单位的劳务报酬中支出。期间,违规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用于发放奖金,并违规将学院办公用品充当奖品。2017年6月,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8月29日上午,最高检发布消息,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永松作出逮捕决定。
8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省中医药研究院院长谭元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至8月,至少有9名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院)长等校领导被查,3名校领导被“双开”,4名原校领导被逮捕并提起公诉。
被查的校领导中,有8人是现任领导,他们是:谭元生,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曾照烨,吉林白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晓春,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宋英邦,广东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国锋,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彭德迟,海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冯树祝,郑州大学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科长宫跃如。
此外,已退休4年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王树彬也被查。
在这些被查的书记、校(院)长中,有不少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其中,近日落马的谭元生是中医药专家,他师从名医王行宽,曾担任大学附属医院的院长;邱国锋是地理学教授,曾任广东省地理学会副会长;冯树祝曾被评为“杰出校长”称号;曾照烨、彭德迟、宋英邦等,也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白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晓春,是和他的前任、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同日登上纪委网站。
8月1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同时发布两条通报,任凤春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刘晓春接受组织调查。据公开资料,两人为前后任关系,2007年10月,任凤春任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2月离岗;刘晓春于当月接任直至本月落马。有些校领导在落马前,已有因违纪被通报的“征兆”。
今年2月,广东省纪委通报: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国锋因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被通报。2013年12月,他在明知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学院财务处制定内部规定,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另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且在2014年9月下属提出整改建议时置之不理,一意孤行。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他还和7名校领导和财务处处长共违规领取津贴奖金50万余元。2017年12月,广东省纪委给予邱国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谭元生落马前,今年4月,湖南纪委通报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小金库”案件。
通报显示,2013年至2016年,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将部分收入私设“小金库”,金额达691.47万元。去年11月,该校药学院原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鲁耀邦被开除党籍、降低岗位。
此外,在暑假里被“双开”的4名校领导是:南方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炜,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李延臣,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院长杜晓阳,及前述提到的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院长杜晓阳,她“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当作自己的发财路径”,被评价为“对经济困难学生毫无感情”。同时,她还有收受礼金、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并借向主管单位移送个人档案之机,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
重庆市检察院则起诉了她三宗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起诉书显示,她在从教生涯中,在工程承建、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
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李延臣。李延臣则长期与不法工程老板不当交往,甘愿被“围猎”,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胡炜除了收受礼金,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任凤春。已退休的任凤春,被通报违规借用企业车辆,接受企业旅游安排,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
在暑假中被提起公诉的4名原校领导是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丁么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芦忠,及上述提到的女院长杜晓阳。
起诉书显示,湖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丁么明、丁么明在职务调整、承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职工录用和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芦忠除了受贿,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7、渭源县住建局、物价局在渭源县第一中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在渭源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中,县第一中学将学校部分楼舍及教职工家属楼供暖并入供热企业集中供热管网,但供热企业违规收取县第一中学供热管网建设费用180万元。对此情况,作为主管单位的县住建局不但未予纠正,还协调供热企业与县第一中学签订违规的收费协议,同时县物价局对供热企业违规收费问题未予及时查处。县住建局原局长潘继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物价局局长苟焕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陇西县文峰镇政府、县住建局对开元综合楼房屋漏水问题督促整改不力问题。2017年12月,陇西县文峰镇政府、县住建局对群众反映的文峰镇开元综合楼房屋漏水及楼顶锅炉污染问题,整改不细、把关不严,督促检查不及时,未按期限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文峰镇党委书记郭元红、镇长张占军分别被诫勉谈话,镇党委副书记李建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9、漳县人社局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5月,漳县人社局在第一期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严,管理不到位,致使大部分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离校返家,100名培训对象中仅有11名完成培训任务。县人社局副局长包宁被通报批评,县就业培训中心主任马龙被诫勉谈话,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被集体约谈。
10、临洮县连儿湾乡羊嘶川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张晓成不作为问题。2017年9月以来,张晓成在担任连儿湾乡羊嘶川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对该村村情、户情掌握不清楚,对帮扶工作谋划不主动、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张晓成被通报批评,并被撤换帮扶工作任务。
11、嘉峪关市交通局党委原书记梁建勋、纪委原书记胡智和、副局长李先学等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6月以来,市交通局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其中,原局长袁保安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养护办主任吴吉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程办主任陆彩霞因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从业纪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8年7月,梁建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智和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先学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被诫勉谈话。
12、陇南市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花费34179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花费3446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和上级单位有关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60143元,以上违纪资金共计97768元。肖红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肖红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3、通渭县畜牧中心副主任李莉娜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19日至23日,李莉娜参加第四届中国草业大会后,在单位报销1300元的会务费(包括资料、用餐等费用)之外,虚报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600元,虚开发票报销培训费1580元,共计2180元。李莉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莉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4、定西市安定区档案局原局长万小平违规设立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经万小平安排,安定区档案局通过虚开发票或在购买办公用品过程中多开发票金额等方式,先后从单位财务账套取资金53045.8元,违规设立账外资金,用于购买烟酒和土特产、为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为个人报销电话费、车辆燃油费等。万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万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安定区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5、武威市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未严格落实接待活动审批、审核制度问题。2013年至2017年,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对招商引资接待活动审批、审核不严格,以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名义,列支招待费共计888.66万元。其中1.33万元为行政运行经费,招待费为887.33万元。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产生招待费308.08万元,其中11.8万元无接待单位审核拨款便函和支付明细,时任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主任李恒元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产生招待费377.02万元,其中200.49万元无接待单位审核拨款便函和支付明细,时任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主任陈昱川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期间产生招待费202.23万元,均无审核拨款便函和支付明细,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副主任吴玉国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李恒元被诫勉谈话,陈昱川、吴玉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古浪县永丰滩镇原副镇长吕延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3月7日,吕延平在工作时间接受承建该镇部分建设项目的承包商、黄花滩镇农民党员刘万斌宴请,消费1790元。永丰滩镇党委委员、建设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国、镇项目专干李廷祯、文化专干朱发华、黄花滩镇出纳丁万虎等人参与吃请。在审查期间,吕延平等人拒不配合,相互串通隐瞒事实,对抗组织调查。2018年4月,吕延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重新确定职务),刘建国、李廷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万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发华受到记过处分,刘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丰滩镇党委书记王志学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郑平年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诫勉谈话。聚餐花费1790元由参与聚餐人员退还刘万斌。
17、天祝县国土资源局私设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时任天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泽生安排工作人员私设“小金库”,将本应列入单位账簿的资金在账外保管,支付接待费、烟酒、肉类等费用,共计192728元。徐泽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徐泽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18、民勤县新民小学原校长段开平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月4日,新民小学原校长段开平向县教育局纪检组报备1月6日女儿婚宴宴请宾客160人(16桌)。2018年1月5日、6日、15日、18日,段开平分4次在民勤县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宴,宴请宾客687人,收受礼金226100元,其中宴请本校教师6名,收受礼金2600元;2月5日,段开平在盛世桃园宴请新民小学班子成员及教师9人,收受礼金2900元。2018年5月,段开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新民小学校长职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500元上缴财政。县教育局局长李卫国、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原组长刘海兵被提醒谈话。
19、安定区档案局局长万小平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万小平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开发票或在购买办公用品过程中多开发票金额等方式,先后从单位财务账上套取资金53045.8元设立账外资金。其中,用于购买烟酒、土特产及支付接待费等支出33948.2元,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和补贴6180.4元,报销单位职工下乡、加班用餐等费用4786.5元,报销其本人电话费、私家车燃油费、购买土特产等费用4487元,其他支出3643.7元。万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个人违规报销资金已收缴。
20、陇西县渭阳初中校长王万成、副校长王强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4月,省委第八巡视组第二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渭阳初中校长王万成、副校长王强的办公室面积均为22.2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王万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已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