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案例》第二辑(第二部分)
21、临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指挥中心主任黄新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黄新财在为其母亲操办丧事过程中不按规定进行报备,并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共计12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黄新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全部清退。
22、岷县中寨卫生院原院长高永学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高永学在担任中寨卫生院院长期间,分3次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学术论文版面费、编审服务费、资料费等费用共计11645元。高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23、河北省海兴县小山乡党委原组织委员李修彪、民政所所长刘明阳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2015年和2016年,李修彪、刘明阳在该乡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对危房改造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15万元。李修彪、刘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原主任欧科彪监管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欧科彪在担任福绵区扶贫办主任期间,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中严重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在没有组织核实、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出具审批意见,致使6.18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另有10万元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2018年5月,欧科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资金已被追缴。
25、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8日0时,金世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时被松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2月7日,松北区法院判处金世洲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金世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6、佳木斯市职教集团管委会主任高光晟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3日14时,高光晟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沃尔德路被佳木斯市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高光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7、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原五棵松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经理王先堂借用合作分包单位车辆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间,王先堂向合作分包单位员工郝某某无偿借用越野车一辆,用于个人工作及生活。2017年11月,王先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8、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保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成保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4.3平方米,超过规定标准。2018年3月,成保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
29、辽宁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忠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2017年9月,刘春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2018年3月,刘春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0、黑龙江省肇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庆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庆民逢年过节多次收受建设工程承包商李某所送高档烟酒等礼品。2017年11月,李庆民通过他人将2万元礼品折抵款归还李某。2018年3月,李庆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岗位。
31、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市容环境事务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潘伯方等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9月,时任山阳镇市容环境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潘伯方,山阳镇绿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雷国辉,山阳镇城建办干部倪辉卫,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到浙江海盐参加宴请,并收受礼金。2017年12月,潘伯方、雷国辉、倪辉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2、浙江省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车队队长高海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0月1日至8日,高海军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每天往返于舟山市定海区昌洲花园至白泉镇市场路,累计行驶总里程约200公里。2018年3月,高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3、河南省栾川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赵宏运、教导员陈艳国私车公养等问题。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8日,赵宏运、陈艳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巡特警大队加油卡,分别为其私家车违规加油1.2万余元、8400元。2018年4月,赵宏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行政职务,级别降为科员;陈艳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4、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南学忠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南学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优秀教师等共160人赴安徽黄山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南学忠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将五天培训学习时间减少至两天,其余三天改为集中游览黄山风景区、市区购物和自由活动各一天。培训期间共计支出各项费用28万余元,其中包含当地租车费用1.98万元,景点门票费用2万余元。上述费用被分摊到各个学校予以报销。2017年12月,南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5、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原党委书记李伟东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李伟东长期固定使用该校一辆超标公车,且经常在非工作时间用于办理私事,其间产生的汽油费、路桥费共计7.2万元均由公款支付。此外,李伟东还存在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3月,李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6、四川省德阳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长李登彬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1月,李登彬收受旌阳区八角卫生院院长廖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礼金2222元。此外,李登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李登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7、云南省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等人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6月5日,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赵鹏飞和办公室主任赵友平,3人在师宗县某酒店KTV消费1380元,并通过开具餐饮发票方式在单位进行报销。2017年10月,师宗县纪委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2017年11月,李华、赵鹏飞、赵友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消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8、甘肃省会宁县农机局局长万绪安、副局长王平、农机管理站站长廖青玲、农机推广站站长张亚鸿违规公款旅游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住宿费问题。2016年10月24日至31日,4人在未经邀请情况下,违规参加武汉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期间,赴黄鹤楼、庐山等景区游玩,并由某农机供销公司支付住宿费4480元,4人又在单位财务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8720元。2018年4月,万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平、廖青玲、张亚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追缴,接受某农机供销公司支付的住宿费予以退还。
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张永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2月至9月,张永宏收受新和县某养殖合作社为拉关系所送高档白酒、土特产等礼品折合共计1.6万元。此外,张永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张永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0、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罗涛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罗涛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收受被告人家属所送白酒2箱。2018年2月,罗涛又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家属索要白酒2箱。4箱白酒价值共计2300元。2018年5月,罗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