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案例》第二辑(第三部分)
41、西安市阎良区农机管理站站长李伟违规租用车辆、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该站违规租用包括李伟本人在内6名干部私家车6辆,支付租车费用共计1.44万元,车辆加油费共计1.47万元。同年3至4月,经李伟同意,该站给参加农机安全检验工作的人员违规发放误餐补助和工作补贴,共计5050元。2018年3月,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该站党支部书记池鸣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渭南市华阴市粮食局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17年1月,该局从下属军粮供应站借用公务用车一台,直至2018年1月被群众举报,接受调查期间才予归还。2018年3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党仲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3、陕西有色集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平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5月,杨国平分别在江苏泰州和西安两地操办女儿结婚宴,期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3.2万元,并使用服务对象车辆。2018年4月,杨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4、北京市通州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何全盛违规收受购物券等问题。2017年8、9月间,何全盛收受时任通州区漷县镇残联负责人给予的面值1000元的商场提货券一张,价值298元的花生油2桶。2017年12月,何全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5、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邵斌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4月,邵斌收受网吧经营人韦鹏现金5000元及白酒两瓶。2016年11月、2017年7月,邵斌先后收受网吧经营人姜云峰现金各1万元。2018年3月,邵斌受到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6、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张卫平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2月,张卫平和副主任潘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家中安排的宴请。2017年6月,张卫平、潘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7、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夏哲宇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夏哲宇从新闻工作者协会套取资金97089元,违规用于各种接待、购买土特产、发放福利等。2016年10月,龙湾区新闻中心在浙江大学举办新闻通讯员培训班,因为住宿超标和私自聚餐额外开销15380元,夏哲宇决定从新闻工作者协会支出该额外费用。2018年4月,夏哲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8、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钟少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经钟少奇同意,运管处党支部以开展支部学习为由,组织27名党员分三批到农家乐吃喝,共消费9750元,在单位公款报销。2017年9月,钟少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9、这些情形党员干部不接电话非小事,严重后果自负
巡视组玩“失联”
2018年7月19日至22日,河南省委巡视组根据巡视工作安排,对南召县部分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座谈,县委提前要求参加座谈人员保持联系畅通。7月22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南召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昱参加省委巡视组座谈,一直未接通电话,7月24日上午至当晚8时15分,检察院多次联系和派人寻找,姜昱仍处于失联状态,贻误省委巡视组谈话,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与姜昱情况类似的,还有该县石油公司经理张军、安监局局长涂富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朱林松。2018年8月,4人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组织调查期间搞“失踪”把戏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谢名高前后9次驾驶公车办私事。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和违章信息后,立即向乌龙泉街及谢名高本人调查核实。
乌龙泉街明确表示并未安排谢名高到上述地点开展工作,谢名高则指使其挂点的乌龙泉街四化村出具不实证明,企图蒙混过关。调查人员要求其作出详细情况说明,谢名高竟玩起了“失踪”的把戏:采取回避、推诿、不接电话、通知不到等方式拒不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调查组先后6次到乌龙泉街,希望就调查情况与谢名高见面沟通,谢名高每次一听说纪委找他,就立即外出躲避,并关闭手机,致使调查工作严重受阻。此后,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查清了谢名高顶风违纪使用公车、拒不接受组织调查的违纪事实。
2015年10月,江夏区纪委给予谢名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通知工作不接电话、群众办业务联系不上,消极对待脱贫攻坚工作
2017年8月,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活水乡活水村委会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李石所被停职检查。
经查,李石所自2016年3月任职以来,主要负责村委会扶贫、土地、医疗保险、村建及民政工作。但乡扶贫、土地、劳保、村镇、民政相关站所通知其参加相关会议和填报相关业务数据材料时,常以没有时间为由进行推脱,甚至不接电话;群众到村委会办理业务,也经常联系不上;尤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拒绝扶贫业务工作,不参加乡机关及村委会组织召开的扶贫工作会议;2017年7月全乡开展贫困动态管理工作以来,也不配合完成入户调查、贫情分析等工作,影响贫困户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经多方教育提醒,仍不端正工作态度,继续我行我素。
因其消极对待上级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不力,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工作部署和进度,实干精神差,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经活水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窗口部门对外咨询电话故意搁置不接
2017年1月12日,有网民在浙江省慈溪市慈溪论坛配图发帖,投诉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对外咨询电话长期处于搁置状态,影响了百姓办事效率。
经查,网民反映系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64号窗口。该窗口工作人员苗冰晶承担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工作,其座机电话是群众查询办理结果和办理进程的号码之一。2017年1月11日13时59分,苗冰晶接听完查询电话后,将电话机搁置,继续给现场领证群众办理发证业务,直至16时29分下班前将电话机放平。此外,苗冰晶此前在现场领证群众较多时,也曾有过搁置电话的情况。
慈溪市纪委责令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慈溪市影响机关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给予苗冰晶书面告诫3个月,扣除20%年度考核奖,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扣除10%年度考核奖,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同时,督促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举一反三查找服务漏洞,提出切实举措改进运维管理,防止类似现象发生。
节假日值班期间不在岗、不接电话
2015年国庆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查县(区)、市直单位值班情况时,发现市地震局等单位存在值班人员不到岗、离岗脱岗、不接听电话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经查,10月1日下午,南宁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主任科员韦某作为该局当天值班人员擅自不到岗值班、不接听电话,违反工作纪律。此后,南宁市纪委给予韦某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其向市地震局作出书面检查,由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发生治安冲突事件,不接电话,不及时制止处理
2014年5月30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洛阳供电所电工与金鸡岭村村民发生冲突。金鸡岭村支部委员刘海涛作为分管综治的村干部,不接电话,不及时制止、协调处理,导致电工受轻伤。2014年7月,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纪委给予刘海涛党内警告处分。
不接电话,看似小事,在有的岗位、有的时候却关系甚大。党纪法规不是儿戏,面对组织和群众的“来电”“呼叫”,哪儿能“躲猫猫”“玩失联”?务必让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做派,离咱们越远越好。再者,党员干部重任在肩、身系群众,窗口部门、服务部门,其点点滴滴更是关乎民生民心,必须做到有规有矩不任性,让为民服务的“热线”时时畅通。
50、自费购买门票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吗?
2017年3月30日至31日,四川省简阳市老龙乡组织机关干部及村干部一行8人前往成都市郫都区、都江堰市考察学习。
然而,在考察学习的最后一天,考察组成员老龙乡政府工作人员陈东旭、张亮,老龙乡朱家村党支部书记冯光玉、灯坝村党支部书记王蔡4人,没有继续参加考察学习,而是驾驶考察租用的车辆到青城山景区游玩。
接到相关线索后,简阳市纪委监委立刻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办案人员查阅了差旅报销情况,并走访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外出考察情况。
陈东旭等4人表示,31日上午,他们脱离考察队伍,擅自开车到青城山景区后门后,才电话请示时任老龙乡副乡长方云同意后,进入青城山景区游玩至当天下午。
“我们虽然在考察学习期间出去游玩,但没有用公款呀”“我们是自掏腰包,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吧?”谈话中,陈东旭等4人觉得“委屈”,希望组织不要给予处分。
“你们游览青城山的门票虽系自费购买,但系占用考察时间旅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处见真章,看似细枝末节的‘小事情’,其实暴露的是规矩纪律意识散漫的‘大问题’。”办案人员说道。
2018年4月,因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陈东旭、冯光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同时,方云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权威解答
莫借考察学习之“公”,夹带旅游之“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与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相比,用借公务差旅之机“自费旅游”的确有一定的迷惑性。但殊不知,外出考察学习,本是严肃认真的公务需要,不应掺杂任何不相干的事情。如果借考察学习之“公”,夹带旅游之“私”,那么本来的考察学习就会“变味”。
该案例告诉我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讲特殊,没有例外,决不能认为耍耍“小聪明”、打打“擦边球”,不是什么大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常怀律己之心,主动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一旦触碰红线,必将受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所以,公职人员千万注意,在外出培训、出差、考察时,别掉以轻心,千万不可趁机游玩,即使是自掏腰包也不可以!
公职人员注意,考察、调研、出游时,这些规矩要遵守!
畅游祖国大好河山,甚至走出国门看看外面的世界,本无可厚非,不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之类的做法就说不过去了。
下面就针对党员干部出游中的5类违规违纪问题和不良行为进行梳理,提醒大家在出游时不要忘记懂规矩、守纪律、讲文明。
外出旅游请自费
梳理各地近年来通报的公款旅游问题,主要包括考察、调研时擅自更改行程,借机公款旅游;以接受红色教育、拓展训练、慰问等名义包装公款旅游等。
党员干部可千万记住了:出去走走看看可以,觊觎公款儿可绝对不允许!
“说走就走”不能有
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如果没有按照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结果会怎样?下面一起来看几个典型案例。
未经审批“说走就走”。
2017年7月,宣城市泾县第二中学副校长章璋在未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报批的情况下,因私出境至泰国曼谷旅游。2018年5月22日,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护照上交一本补办一本。
2017年1月,浙江省瑞安市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胡剑峰以遗失护照为由,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重新补办了护照,2017年10月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单位审批凭新办的护照到欧洲塞尔维亚旅游,在贝尔格莱德市停留期间申请签证,意图办理长期居留证。2018年1月,胡剑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撤职处分。
上交假护照“瞒天过海”。
2015年6月,按照组织部门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护照)规定,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经济局副科级干部王汝贵将本人“护照”上交到江源区委组织部,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护照系假护照。2007年至2015年,王汝贵持有未上交的真护照,3次因私出国旅游,均未向组织部门备案,被市委组织部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王汝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公车私用“驶”不得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出游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有所收敛,明目张胆开公车的少了,但一些变通术也日渐风行。
例如拆了公车牌照开回家游玩,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或管辖区域内企业主的车辆,用单位的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等等,实际上,这些行为已经被纪委知晓。
对“特权旅游”说不
近几年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加之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待来客时,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好明目张胆地安排与考察、调研等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
因此,通过打招呼免门票的情况在一些景区还较为普遍,甚至成为主宾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注意,已有公职人员因类似事件被通报。
“煞风景”陋习不该有
“某县委统战部一干部与朋友在该县某景区游玩时,与景区门卫发生争执,双方当场互掴耳光”;“不满飞机服务,一名干部将开水泼向空姐”……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是社会的中坚,本应在文明旅游方面做出榜样,起到表率作用,然而网络上时不时曝光的这类新闻,让网友大跌眼镜。